色,戒、色∣戒

(按:《色,戒》的名字,張愛玲原著用的是逗號;李安的電影,文字媒體一般均作豆點,即《色˙戒》。但查所有官方海報及片頭字幕,均作《色∣戒》。故本文亦沿用之。)

李安的《色戒》是一部seriously flawed的作品。

Flaw 之一,是李安與王惠玲在改編張愛玲的原著時,採用的是「解釋」和「補充」的方法,由是遂跌入了一個改編張愛玲的短篇小說時(注意:是張愛玲的短篇小說,而不必然是其他一般短篇小說)最常遇到的罺臼中。張的原著因為集中(只26頁),只寫人物(而且幾乎只王佳芝一人),迂迴曲折和複雜糾纏的故事、背景與來龍去脈,僅聊聊幾筆便交待過去;讀者也因為它是短篇,先天上早有心理準備,不會去跟它斤斤計較;於是乃好來好往,和氣收場。電影卻不然,一切要求具體,越具體越可信(尤其是劇情片narrative films;更尤其是要拍給主流市場看的劇情片)。這裡,加上了李安的荷里活習性(無貶義)──人物的心理及行為模式均以必然性的邏輯作依歸(也就是說,所有事情都可以是被解釋的),張愛玲作為一名現代作家最擅長並最出色的特質:有關人性與生命的複雜性(complexities)與曖昧性(ambiguities──兩項均拒絕被輕易解釋的elements──遂幾被磨平殆盡。這也說明了為什麼張的小說為何搬上銀幕後都會變得千瘡百孔──長篇還好一點,因為起碼有故事與情節;短篇只有人物和兩、三個場景,便顯得格外的寒滄。

《色戒》為例,張甚至有點狡黠:故事裡的好些關鍵與轉捩點其實都輕輕帶過。比方說先由一個女生去接近易太太,再而色誘易先生,伺機刺殺他的陰謀,小說中便只有不到五百字的描寫,因由(有個副官與鄺裕民是小同鄉……打聽到不少消息)、動機(回來大家七嘴八舌,定下一條美人計)、細節,全部都不了了之。電影為此而擴充成十來廿分鐘的篇幅(還沒算之前演愛國話劇的好幾場戲)。但問題正在這裡:影片越要合理化這段情節(王佳芝是因為愛慕鄺裕民而甘愿參與陰謀、又因為是學校劇團的當家花旦所以理所當然做了美人計的女主角),便越暴露了它的薄弱性──不一定是說張含糊其辭,胡混過去,而是這是短篇小說可以容許的作法。現在的情形是:一場場戲完整地搬演出來,作為觀眾的我便怎樣也無法相信以這樣一群毫無社會經驗、雞手鴨腳的大學生,及王佳芝以其女學生的身份與背景,可以瞞得過精明者如易先生與易太太。副官(錢嘉樂飾)先信任鄺裕民、後發現真相繼而被殺的情節(原著所無),也犯駁得過分── 是李安掌握和處理每場戲的戲劇性的功力,把這些大大小小的漏洞給填補了,但卻支撐不了背後的虛弱。(之一)

夕陽之戀

尼古拉斯·雷的其中一個壞習慣是不肯睡覺,每天晚上都在酒吧裡流連。他仿佛相信一旦入睡便不會醒來。到了早上真的疲憊到不能不躺下來的時候,把他喚醒又是另一項艱巨的工程。每次他醒來時,他的腿都會完全麻痹,一定要慢慢按摩才恢復知覺。十年來,蘇珊與他在一起的每天便是做這件工作。他則坐在床上,不斷一邊抽煙一邊含糊地咆哮著些什麼,足有大半天。這樣的習慣,像極了藝術史上另一個巨人:畫家畢加索。

於是,雷就像一條狂牛般,闖進了這個十八歲的少女的生命裡。「回想起來,」蘇珊說:「我相信(我們倆都同樣地)嫉妒。」他是因為她那充滿期許和經得起任何失敗的年青的生命;她是因為他對生命的承諾、所擁有的權力與成就。「我迷失了方向,得不斷地找尋;他尊重並實踐了我的追尋。我捉住了也在漂流的他。他也喜歡我些那兜兜轉轉的彎路。他與我有種賓至如歸的感覺。我也不愿意再離開。」

然後,一天,雷醒來的時候向她求婚。她回答得特別平淡。「我已很清楚我倆會在一起,直到其中一人離去為止。這不等於已經結婚了嗎?」雷把他戴著的戒指給她,她則送了顆珍珠給他。接住他便開始咆哮,她也自動替他按摩。

蘇珊到底在雷的身上看到什麼?以下的一件事應可說明一切。一天早上,二人一起在電視上看雷的《In a Lonely Place》(1950)。蘇珊跟雷說電影中的堪富利·保加(Humphrey Bogart)很像她看過的照片中年輕時的他。他只是點了點頭,然後不住地說片中的直升機鏡頭是電影史上的創舉及諸如此類的東西,但到了影片結束時,她卻發現他原來已淚流滿臉。在那巨人般的外表下,蘇珊看到的是一顆脆弱的心靈。就像影片的名字一樣,沒有多少人像蘇珊般到訪過那「孤寂的地方」。事實上,他的電影的名字都道盡了他的一生:《天生壞種》(Born to be Bad)、《險境》(On Dangerous Ground)、《好色徒》(The Lusty Men)、《沒因由的反叛》(Rebel Without a Cause 即《阿飛正傳》)、《熱血》(Hot Blood,又名《壞血》)、《比生命更大》(Bigger Than Life)、《慘勝》(Bitter Victory)、《兇猛的清白者》(Savage Innocents)、《無家可歸》(We Cant Go Home Again,他最後一部長片)。

都明白了嗎? (之四,完)

夕陽之戀

蘇珊·史華茲邂逅尼古拉斯·雷,是在芝加哥聯邦大樓外往高等法院的一個十字路口上,一名律師把他介紹給她的。兩人不約而同都是旁聽一宗案件。蘇珊是為了搜集資料寫作,雷則想把案子改編成電影。之前,蘇珊其實已在法院有留意到雷,那是因為他常被一群年輕人包圍著,說話聲如洪鐘,且身形高大,一頭不修篇幅的銀髮。蘇珊對他的第一個印象是他很「noble」:像一個貴族,一個失去了國度的國王,又或是戰敗了的奧第修斯。那宗案子審訊了兩個月,宣判後第二天早上,一名記者用計程車載了蘇珊往雷的家。直到今天,她還不知道為什麼他帶她去見雷。總之,就好像一部小說的情節一樣,那輛計程車把蘇珊載到了一個新世界裡去。

完全可以想像到的,雷的家亂七八糟,滿地垃圾,房中間則企立著一個黑色的三腳架和照相機。他那天只穿著一條豹紋斑點的比堅尼式短褲,口含一根法國香煙,一邊咆哮著一邊穿來插去的。蘇珊可以做的,就是把滿是油漬的杯碟拿去廚房裡洗乾凈。不久,雷說要外出,問她可否留在他家替他接電話,又把一疊法庭記錄給了她,叫她把它整理成一個電影劇本!她說她連電影劇本是啥樣子也沒見過。雷說只要動手寫就自然會懂,竅門是:抓緊一、兩件可以推進動作的事件。幾個小時後,當蘇珊說要回家時,雷塞了點錢給她,說:「這是一個星期的工錢和車費。明早十點正來。」

蘇珊愛上雷的到底是什麼?她寫道:「我很早就知道他像頭叫人害怕的怪物……他從來不看信件,好像永遠不用繳付任何賬單似的(後來這工作由蘇珊來做)。他的早餐就是酒精。」他還隨身帶著一大箱藥物,有針筒、盛著各種注射劑的安瓿,不明來歷的藥丸、煙草和敷右眼用的膏貼。當要注射時,不論在何時何地或跟誰在一起,他都會當場就把褲子脫掉,給自己屁股打針。他說這樣可以省回看醫生的麻煩。他的身體結構本應可以活到一百歲,但卻被自己摧殘殆盡。他說,「那種attrition十分巨大。」蘇珊不懂attrition的意思。她翻查字典,發現有兩個解釋:1.一種並非基於對上帝的愛的懺悔;2.消耗、磨損。蘇珊覺得這個說法有點兒浪漫,並認為不論雷怎樣消耗自己都好,都永遠無損他的精力。(之三)

夕陽之戀

蘇珊·雷第一次遇見丈夫是在196911月。當時她對電影幾乎一竅不通,最大的興趣是文學,心目中的偶像是當代文豪諾曼·梅勒(Norman Mailer1923-)。當她知道尼古拉斯·雷是個電影導演時,她只是傻愣愣地問:「你是拍電影的?」雷拿了一根煙出來,蘇珊一手便把煙搶去丟掉,並問:「拍過哪些?」雷說了幾個片名——包括《阿飛正傳》。蘇珊當時的想法是:這傢夥拍的大概都是爛電影。她第一次看他的作品,是跟他一起之後的事情,還是拉朋友陪她去的。雷的名字出現在銀幕上出現時,她興奮得用手踭撞了朋友一下。但不到十五分鐘,她卻羞愧得身體一直從椅子上滑下去。事後她告訴雷那部電影不怎麼樣。雷問她看了哪部,她說是《天生壞種》(Born to be Bad1950,鍾·芳婷、羅拔·賴恩主演)。雷笑說:「不就是嘛!」(按:雷自己很喜歡這部片的原有素材。)

(《Time Out》對影片的評語:「雖然與雷最好的作品有一大段距離,這仍是一部可看性極高的bitchy melodrama······故事有點乏善足陳,但在雷的導演下,卻情感細膩,弦外之音盡在畫面構圖之中(那些樓梯!)。」)

一個年僅十八的少女,愛上一個比她大四十歲的男人,陪他走過他生命中的最後十年;男人雖是一度叱吒風雲的荷裏活大導演,女人對他的成就卻跡近懵然;二人一起時,男人的事業已在下滑中,直到逝世前再也沒拍過一部正式的作品(十年間只拍了三部短片、一部與學生們合作的習作、和一部名義上與溫·韋達斯合導,實際上卻由後者執行的《Lighting Over Water》(1980));那十年都是一些顛沛流離的日子——猶有甚者,男人的健康一天比一天壞,脾氣奇差,每天的生活都是晨昏顛倒,經濟狀況越來越拮據……儘管如此,女人對男人仍不離不棄。蘇珊·雷與尼古拉斯·雷的愛情故事,可說比雷導演過的任何一部電影都要動人。

蘇珊是為了什麼愛上雷的?心裡學家可能又會搬一套什麼戀父情意結之類的理論出來,犬儒者則會把雷認定為專門誘拐少女的髒老頭。都不是。事實上,雷從沒追求過蘇珊。如果說雷有一百個值得蘇珊去愛的優點,他同樣有著一百個叫蘇珊離開他的缺點。兩人的結合似是那麼的不可能,卻又那麼的自然。也許唯一的解釋只有四個字:緣訂三生。(之二)

夕陽之戀

讀蘇珊·雷(Susan Ray)為亡夫尼古拉斯·雷(Nicholas Ray1911-1979)整理的訪談記錄及文章選集,《我被打斷了:尼古拉斯•雷談影錄》(I Was Interrupted: Nicholas Ray on Making Movies),有很多叫人沉思的地方。

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的古典荷里活導演群中,雷的名字確實是如雷貫耳的。他的三部「黑色電影」:《They Live by Night》(1949)、《In a Lonely Place》(1950)及《On Dangerous Ground》(1951),是研究這種類型電影的必看之作。他最家傳戶曉的電影,則非兩部「明星代表作」,鍾·歌羅馥(Joan Crawford1905-1977)的《琴俠恩仇》(Johnny Guitar1954)和占士·甸(James Dean1931-1955)的《阿飛正傳》(Rebel Without a Cause1955)莫屬。前者被杜魯福譽為「西部電影裡的《野獸與美女》」,後者更是傳奇(甸本身)中的傳奇了(vintage青春或成長電影)。 很有趣(甚至有點奇怪)的,雷在我腦海中的印象,常與另一名與他同代的maverick森姆爾·富勒(Samuel Fuller1912-1997)混淆一起。原因之一,除了是他們的創作生涯都有相類的軌跡外(都是荷里活又愛又恨的叛徒,也都特別受歐洲評論界和年輕導演們推崇備至),還可能因為他們的外型:都是高大、滿頭白髮、聲如洪鐘、自信、傲慢、且十分之大白人男性主義。兩人都有著一個顯眼的icon:富勒是常叼在嘴裡的那支大雪茄,雷則是掛在右眼上的那塊黑眼罩(他的眼睛因爆血管而瞎掉)。蘇珊·雷在書的頁首引述了雷的一句話,充分地表現出丈夫男性中心、但卻不乏柔情的一面。他說:「對一個人來說,最重要的是什麼?去了解他是誰和為何他這樣子?抑或是不要去了解、不要意識?我知道我是誰。我是這世上最了不起的導演,沒拍過一部無懈可擊的完全令人滿意的電影。電影就像女人,不是你可隨意挑起情欲或拒之於千里。電影是個女人,而有一天,她會突然離去。」(這番話,特別是最後一句,會否令你想起那部電影?對了,就是溫·韋達斯(Wim Wenders)的《巴黎,德州》(Paris,Texas1984)。)

蘇珊·雷第一次遇見丈夫是在196911月,那時雷已58歲,而她才不過18歲。未幾二人即同居。她一直廝守到他在七九年病逝為止。雷死時68歲。(西方)電影史中另一段類似的夕陽之戀,是英國導演米高·鮑維爾(Michael Powell1905-1990)和剪接師黛瑪·史觀梅嘉(Thelma Schoonmaker),二人相差35年,相聚的時間卻只六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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