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9, 2008
說吳
作為一名評論人,我無法估計《烈血追風》在票房(與評論)上的慘烈戰果,到底對吳宇森在荷里活的權力與地位有多大的實際影響,但我懷疑这可能与他接拍下一部作品《致命報酬》的(倉猝)決定(在我的記憶裡,《致》片從未在吳那段時間內公開宣佈的任何新片計劃中出現過)有关。論「牌面」(Philip K. Dick的原著、科幻動作的類型、賓·阿弗列Ben Affleck與奧瑪·花曼Uma Thurman的組合、DreamWorks的招牌),影片似乎勝算頗高,但出來的卻是一部最典型的荷里活行貨。最終結果?自也是比一般更一般。(不能不說運氣也是其中一項決定性因素——《致》片推出前,阿弗列與珍妮弗·洛佩茲Jennifer Lopez的負面新聞纏身,一部惡評如潮的《Gigli》已足教他萬劫不復;花曼也在搞離婚,《標殺令Kill Bill》不如人意;兩人在人氣下滑下沒精打采的演出,加上同樣不見得很走運的吳,起碼在先天上已元氣大挫。)不過雖然是部by the numbers的作品(如今事後看,影片的原名,Paycheck,倒不乏嘲諷性),吳還是表現出充分的professionalism:題旨上雖找不到太多的個人投射,風格上卻仍別有寄托——我會認為《致》片是吳的《奪魄驚魂》(North by Northwest),或最低限度是一部向希治閣(Alfred Hitchcock)致敬的作品。問題是:向希治閣致敬,吳非第一人,也不是最突出的一名(白賴仁·迪·龐瑪Brian De Palma的《職業特工隊》何嘗不是另一部《奪魄驚魂》?但成績卻更富華彩)。《致命報酬》被淹沒在荷里活云云同類型的作品裡,似乎是早被註定的命運。
成王敗寇,從來就是以競爭為最高手段的資本主義制度的法則。(犬儒的我還有幾分懷疑:荷里活/美國標榜的雖是民主,但說到最後,多少總脫離不了種族主義的成分——另一個我存疑的例子是印度裔的禮切特·沙馬蘭M. Night Shyamalan。)這就是我為什麼在開始時說吳拍《赤壁》,既是回歸、也是一次(暫時性的)敗走的原因。吳要把《赤壁》拍成華語電影有史以來最大型的epic,除了是想把他在荷里活的經驗應用在其本土歷史上,大抵也是一種不服氣罷。我想指出的倒是:沒有了荷里活的支援(我在IMDb的網頁裡,暫時仍找不到有要在北美發行影片的公司;意思即是說,影片似未能預賣得出北美這個最大的市場),吳的(以張家振為首的)製作班底可以在並不算很長的時間內集齊這樣龐大的資金開拍影片,本身不能不說已是個formidable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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